9月19日,松原市召开《松原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介绍了松原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有关情况。
据了解,松原市1123个行政村,截至2023年年末,292个行政村完成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治理率26%,提前完成“十四五”规划达到25%的目标。2024年,松原市需完成159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任务(治理类45个,管控类114个),治理(管控)率达到40%,现已完成119个,其中治理类9个,管控类110个。截止到目前,全市累计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411个行政村,治理(管控)率达到36.6%。
近年来,松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2024年民生实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制定印发“率先突破行动”任务清单、2024年度松原市乡村建设行动任务清单等,先后召开常务会、专题会研究,明确职责、分解任务,高位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生态环境局细化分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任务,实行清单化管理。印发《松原市2024年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及农村环境整治和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全力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同时,成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工作专班,定期对各县(市、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工作督导帮扶,对工作进展缓慢的警示提醒,对不符合要求的限时整改。要求各地制定倒排工期计划,按月调度,推进落实,并适时开展实地复核,建立一村一档。
下一步工作中,松原市将进一步完善农村污水治理工作机制,加快推进治理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进度,不断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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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伦歆然
初审: 房彦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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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 杨春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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