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保护生态环境,防止大气污染,确保广大市民有一个舒适、健康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按照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治理统一部署,松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对城区内餐饮服务业油烟排放情况进行排查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城区内餐饮服务业(门店)必须按规定安装使用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油烟达标排放。
二、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必须正常运行,没有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直排油烟的属于违法行为,由城管执法部门予以处罚。
三、各街路禁止设置各类露天烧烤大排档,违者城管执法部门将依法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四、经相关部门批准,在市场内(院内)经营的烧烤大排档,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油烟达标排放,否则依法取缔。
五、对不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以及油烟直排的行为将依法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责令停业整顿。
六、对不服从管理,拒不整改的,妨碍、阻挠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视其情节轻重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欢迎广大市民监督和举报违法违规行为,监督举报电话0438-6822072。
松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1年7月16日
编辑: 李超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