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为盾 乾安法院走进县消防救援大队开展普法活动 城事-松原站 王金顺 4075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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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为盾 乾安法院走进县消防救援大队开展普法活动

2026-08-25 13:20      来源: 中国吉林网

  为深入贯彻落实法治建设要求,切实提升消防救援人员依法履职意识和维权能力,近日,乾安县人民法院走进县消防救援大队,开展专题普法宣传活动,为奋战在应急救援一线的“火焰蓝”送上一份干货满满的“法治套餐”。

  聚焦需求,普法内容紧贴救援一线

  消防救援队伍是和平年代牺牲最多、奉献最大的队伍,承担着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乾安法院立足消防救援工作特点,围绕日常救援和执法处置中最常用、最实用的法律知识,进行了系统讲解。

  活动中,法官助理王天琪结合救援现场实际情况,重点围绕三方面法律底线展开宣讲:

  紧急救援依法免责。消防救援人员因执行紧急救援任务实施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只要措施合理、未超过必要限度,依法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现场指挥有权有界。火灾现场总指挥依法享有使用各种水源、截断能源、划定警戒区、拆除毗邻建筑物、调动救援力量等权限,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

  证据必须规范固定。出警记录、现场影像、火灾事故认定书等是后续处理案件的重要证据材料,必须规范制作、完整留存。

  以案释法,典型案例敲响警钟

  为了让抽象的法条更加直观可感,宣讲结合三起真实案例展开深入解读:

  案例一:

  救援拆除建筑物被索赔案。消防员为开辟防火隔离带依法拆除毗邻房屋,业主起诉索赔。法院认定该行为属于依法履职中的紧急避险,措施合理、未超过必要限度,故判决消防员不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二:

  消防通道堵塞侵权案。小区车辆占用消防通道导致救援延误、损失扩大,法院判决违停车主与未尽管理义务的物业公司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三:

  出租房火灾赔偿案。因电器线路老化引发火灾,房东未尽安全维护义务,法院判决房东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三起案例从不同侧面提示:依法履职受法律保护,但违法违规或怠于履职则可能面临民事甚至刑事追责。

  此外,宣讲还就消防通道保护、火灾事故过错责任划分、个人权益保护等高频法律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并明确提示了履职过程中不可触碰的刑事法律红线。

  全流程解读,搭建法消联动桥梁

  在厘清权利义务边界的基础上,乾安法院干警进一步系统介绍了人民法院工作全流程,涵盖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及强制执行四大环节。从诉前调解、起诉立案、开庭审理到裁判执行,以“起诉—调解—立案—开庭—裁判—执行”为主线,让消防员对司法程序有了清晰认识。

  法院干警特别强调,消防救援队伍与司法机关协同联动,共同维护公共安全、化解矛盾纠纷:火灾民事赔偿协商不成的可提起民事诉讼;对消防行政处罚不服的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涉火犯罪案件则由公检法依法办理。法院将提供立案、调解、审判、执行、法律咨询全流程服务,全力为消防救援人员依法履职保驾护航。

  共建共促,筑牢平安法治防线

  活动最后,乾安法院向全体消防救援人员提出四点法治工作建议:救援全程留痕、坚持依法履职、纠纷依法化解、加强学法用法,进一步提升法治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你们逆行出征、向险而行,守护万家平安;我们坚守公正、保驾护航,筑牢法治屏障。”法院干警在宣讲中表示,希望双方携手共建平安法治防线,以法治力量保障救援安全、规范救援行为、维护合法权益。

  活动结束后,消防救援人员纷纷表示,此次普法宣讲内容紧贴实际、通俗易懂,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深度,为今后依法开展救援工作提供了有力指引。

  图文来源:乾安县人民法院

  初审: 王金顺   复审: 姜乃波   终审: 杨春红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