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增强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意识,近日,宁江区人民法院在江北商业步行街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提升群众对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思想认识,取得了良好成效。
活动期间,法院干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咨询台现场答疑等形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普及民法典中生态环境保护的法规条款,重点解读环境污染责任、生态赔偿等与民生相关的内容。法官现场担任“法律顾问”,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结合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引导群众树立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
此次活动的顺利开展,有效提升了群众对于生态环境法律知识的清晰认知与理解,增强了公众参与度。今后,宁江法院将持续深化环境保护的司法宣传,树立并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牢记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为生态环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图文来源:宁江区人民法院
初审: 王金顺
复审: 孙晓云
终审: 杨春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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