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长岭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郑娜深入包保点长岭县大兴镇保安村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通过调研摸需求、捐赠法律书籍,将法律服务送到了群众家门口。
在保安村村委会,郑娜与村两委干部、村民代表进行交流,详细了解了村里的法治建设情况和村民日常遇到的法律难题。
面对村民代表抛出的一个个问题,郑娜耐心细致地予以解答,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阐释法律条文、普及法律知识和维权途径,让复杂的法律概念变得简单明了。
随后,郑娜为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实用普法书籍,并鼓励村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此次捐赠的法律书籍,后续将放置于保安村的读书室,方便村民随时借阅学习。
“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是长岭法院持续为群众做好事解难事,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有效载体。下一步,长岭法院将继续立足审判职能,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为落脚点,创新司法为民举措,以工作成效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图文来源:长岭县人民法院
通讯员 郑天航
初审: 王金顺
复审: 李超
终审: 杨春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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