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上次和任某约定的第一期还款期限快到了,要记得按约履行啊。”
“苗法官您放心,调解达成的分期还款协议给我减轻了压力,我特别珍惜这次机会,现在资金差不多准备好了。”
近日,长岭县人民法院巨宝山人民法庭妥善调解了一起朋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不仅化解了债务纠纷,还修复了二人多年的朋友情谊,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丰收。
案情回顾
原告任某和被告李某本是多年好友。2013年,李某因结婚买房买车,资金周转困难,向任某借款48000元,并承诺一个月内偿还。任某念及友情,爽快地把钱借了出去。然而,此后李某一直没履行还款义务,任某多次催讨未果,遂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某偿还本金并承担诉讼费用。
法官调解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苗建秋迅速梳理案情。考虑到双方曾是朋友,且争议焦点明确,他以“化解矛盾、修复情谊”为目标,耐心倾听双方诉求,尊重合法权益,引导他们寻求“最优解”。
“今天咱们坐这儿,就是想听听你们的想法,一起把矛盾解决好……”征得双方同意后,苗建秋组织了面对面调解。
“拖着不还确实是我不对,我也想早点还完……”李某率先开口,语气里满是愧疚。
任某接着说:“我之前也一直给机会,可实在拖太久了,我自己也要用钱,不然也不会走到这一步。”
随着交流深入,双方渐渐放下防备,打开心结,向法官诉说各自的顾虑和困难。苗建秋认真倾听,不时疏导劝解。他既向李某讲明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法律后果,又让任某感受到李某的诚意。在他的协调下,双方签订调解协议,约定了分期还款的相关事宜。
督促履行
调解协议达成后,苗建秋持续关注案件的履行情况,致力于推动这份承载着友情修复希望的协议落到实处。2025年5月19日,第一期还款期限临近,苗建秋主动联系李某,了解其经济状况和还款准备情况,提醒他按时履行义务,别再辜负朋友信任。在苗建秋的督促下,李某按时将第一期款项打到任某账户。
这起民间借贷纠纷的成功调解,是长岭法院践行“和为贵”理念的一个缩影。在今后的工作中,长岭法院将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不断完善调后回访、判后答疑等工作,将司法服务延伸至履行阶段,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来源:长岭县人民法院
通讯员:杨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