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江法院:倾心调解离婚案 当庭给付抚养费 城事-松原站 房彦妮 3950787
宁江法院:倾心调解离婚案 当庭给付抚养费 城事-松原站 房彦妮 3950787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松原站 > 城事

宁江法院:倾心调解离婚案 当庭给付抚养费

2025-05-29 09:23      来源: 中国吉林网

  近日,宁江区人民法院开发区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双方达成离婚调解协议,原告当庭给付被告25000元,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原、被告于2007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后因家庭矛盾,双方感情逐渐出现裂痕,于2014年起分居至今,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同意离婚,但双方在履行孩子抚养费问题上一直未达成协议。承办法官李秀梅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积怨已久,矛盾激烈,便先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了解矛盾的症结,便于“对症下药”。考虑到双方矛盾已持续多年,符合法律规定离婚情形,法官将当事人的争议焦点一一梳理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离婚意见,和平解除婚姻关系,原告当庭给付子女抚养费25000元,至此,该起纠纷得以顺利化解。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婚姻家庭纠纷不仅涉及夫妻权益保护,更涉及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今后,宁江法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的理念,以更加高效、精准的司法服务,为当事人既解“法结”又解“心结”,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来源:宁江区人民法院

初审: 房彦妮   复审: 李超   终审: 杨春红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