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长岭县人民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部署要求,审议通过《长岭县人民法院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启动部署长岭法院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
会议指出,全院上下要充分认识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做实从政治上看,精于从法治上办,切实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法院审判执行质效全面提升的“驱动力”。
会议要求,要以“学”筑基,在深学细悟中校准思想坐标。深化“第一议题”制度,拓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学习方式,着力营造“领导领学、全员普学、党员自学”的良好氛围,推进全院学习教育纵深延展。要以“查”发力,在精准对焦中深挖病灶根源。主动对标对表,对照“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实事求是检身正己,以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真查真改,对风险隐患和存在问题来一次大排查、大扫除。要以“改”增效,在立行立改中构建长效机制。用好整改“一条线”机制,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以“全周期管理”理念抓好标本兼治,确保学有质量、查有力度、改有成效。
会议强调,要深化思想认识,站在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以政治自觉引领行动自觉,坚决把学习教育抓紧抓实、抓出成效。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院党组主体责任,不折不扣抓好落实,推动学习教育深入开展。要加强分类指导,及时掌握了解学习教育开展情况,确保学习教育见行见效。要做好结合文章,把开展学习教育与开展“队伍能力提升年”活动结合起来,与完成全年审执目标任务结合起来,突出两手抓、两促进,以作风建设新成效保障审判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
来源:长岭县人民法院
通讯员:郑天航
初审: 梁欢欢
复审: 齐智
终审: 杨春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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