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执源治理工作,乾安县人民法院持续做深做实执源治理,把执行关口前移,引入执行前调解流程,将纠纷解决由“强制执行”向“主动履行”转化。通过执前调解程序的介入,缩短了执行周期,减轻了申请执行人诉累,减少了被执行人负面诚信评价,形成了双赢、多赢、共赢的良好效果,赢得了人民的赞扬。
一面锦旗,一份肯定,一声谢意,一份责任。11月29日,乾安法院执行局法官张微微收到了当事人送来写着“执法公正达成和解,铁面无私助企纾困”的锦旗,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近日,乾安法院受理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5名被告人与某银行签订了《个人担保借款合同》,约定谭某向银行借款63万元,借款用途为借新还旧,某银行已经按约定向谭某发放贷款,但谭某并未按约定还款,构成违约。
乾安法院执行局法官张微微接到执行申请后,了解到双方诉求和意见,迅速理清案件基本事实,经审查认为该案事实清晰,具有执前和解的可能性,坚持“调解在先”原则,组织双方当事人执前调解,并在执前调解的过程中告知被告人其民事判决已经生效,释明拒绝履行还款义务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经过多次释法答疑和耐心疏导,被告人主动表示将第一时间还款,该案没有进入执行程序便已执结成功。
执前调解程序的适用,不仅加快了申请执行人权益实现的进度,有效避免强制措施对被执行人产生不良后果,同时也节约了执行司法资源,提升了执行案件办案效率。下一步,乾安法院将继续秉持“如我在执”理念、司法为民之心,积极探索执源治理新路径,坚持执前研判、精准施策,推动形成“执前调解在先,强制执行断后”的新局面,真正实现“抓前端、治未病”,切实保障胜诉方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兑现。
来源:乾安县人民法院
初审: 赵鹏
复审: 李超
终审: 杨春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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