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件、102件、142件,这是2021年以来长岭县人民法院受理的县域内232个行政村涉村集体债务纠纷案件数量,近三年,先后有20个村委会因未自动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成为被执行人……
逐年上升的案件发人深思,反映出村委会作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在参与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中还存在薄弱环节,村集体债务纠纷未能妥善化解将对基层社会稳定、乡村振兴发展带来不利影响。对此,长岭法院立足基层社会治理全局坚持能动履职,于2024年4月向长岭县农村经济管理总站发出《关于加强村级集体债务管理多元化解村级集体债务的司法建议书》(以下简称《司法建议书》)。
在《司法建议书》中,长岭法院认真分析研究近年来审理的涉村集体债务纠纷案件,综合走访调研情况,聚焦村集体债务管理和相关纠纷预防化解,深刻分析当前存在的村委会故意延迟履行;引导债权人进行“无讼之诉”,人为增加实现债权费用,使小债变大债,村集体资产受损;以村集体账户内资金为专属款项不得处置为由妨碍执行等诸多问题,聚焦提出“治本之策”,从提高思想认识、开展账目清查、履行法定责任、加强监督管理、发展集体经济等五个方面提出针对性工作建议,开出人民法院源头化解村集体债务问题的“处方”。
一纸司法建议,找准了问题症结,化解了矛盾纠纷。司法建议制发4个月来,陆续有15个村组织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推动40余名当事人撤回起诉,该院涉村级集体债务纠纷案件受案量下降82%,真正实现司法建议“力透纸背、落地有声”。该《司法建议书》在县域引起广泛关注,包括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内的多个部门,对集体债务纠纷重新定义。2024年5月,长岭县水利局主动履行一起多年未结的涉村集体债务纠纷。
“我没想到要了这么多年的债,让法院一个建议就给解决了,这回我终于能睡好觉了!”长岭县集体乡某村村民张某激动地说。过去5年间,张某拿着村委会开具的欠条,找了相关部门很多次也没有解决。7月初,张某终于如愿要回欠款。
下一步,长岭法院将依托府院联动机制,继续跟进这份司法建议的落实情况,会同主管部门进一步防范化解村集体债务风险,为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贡献司法智慧与担当。
来源:长岭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