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下的公益诉讼:一切开始变得不同 要闻-松原站 赵新 2706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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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下的公益诉讼:一切开始变得不同

2018-08-10 15:09 | 来源: 中国吉林网

  2015年7月以来,松原市两级检察院发出诉前检查建议121件,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4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件,法院已经判决3件。自此,松原市检察院坚持把公益诉讼工作置于松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不断增强公益诉讼的社会关注度和认知度。

  三年来,松原市公益诉讼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成效,同时也推进经济社会发生了良好的改变。为了确保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松原市检察院充分发挥“一体两化”工作机制优势,形成强大的监督合力。加强了与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良性互动。从“小处”入手,完成监督大事件。

  公益司法保护在新时代将把人民最关心的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作为工作重点,把人民群众最关注的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名誉荣誉保护等领域的违法行政行为监督案件和违法强制措施监督案件作为工作的着力点,加大对公益保护领域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强刑事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监督,加强对公益保护案件背后的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职务犯罪线索移送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的渴望。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论,是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案件类型的一种。特点有三个:一是节约诉讼资源,提高诉讼效率,高效及时保护公共利益。二是能够妥善确定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三是可以加大对犯罪及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的打击力和震慑力,实现恢复性司法,对法益的保护更加全面。

  检察机关虽然是法律监督机关,但是与行政机关在促进依法行政,  服务法治政府建设,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等方面的目标是一致的。因此,我们一直致力于与行政机关建立良性互动关系,实现双赢、多赢、共赢。主要思路是构建两大工作系统。一是构建行政执法的“监督”系统。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进行监督,督促整改。二是构建行政执法的“支持”系统。对于正确的行政执法行为,积极维护合法性和公信力。

  采访中了解到,目前松原市尚未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今后的工作中,如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主管部门将严格依照法律规定,鼓励、支持社会组织提起诉讼。在民事公益诉讼提起前,会在全国性媒体进行为期30天的社会公告。如有符合法定要求的社会组织或政府部门起诉,检察机关将遵循“谦抑性”原则,辅助相关组织或部门提起诉讼,为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并移交相关已有证据材料。

  公益诉讼是运用法律手段维护生态文明的主要方式,环境资源类案件一直是公益诉讼工作的重点。自试点以来,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共办理环境资源领域案件96件,占办案总数的87%。通过整合内部职能,充分发挥“一体化”工作机制作用,加大环境资源保护力度,对于破坏环境资源的行为实行“一案三查”。为治理生态环境、提升生态文明法治建设水平、实现绿色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用公益诉讼为“绿色”撑腰,守护松原的绿水青山。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 记者 高艺上

编辑: 赵新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