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余市残疾人助学金开始申报 符合条件的学子行动起来 要闻-松原站 赵新 2706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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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余市残疾人助学金开始申报 符合条件的学子行动起来

2018-08-10 06:10 | 来源: 中国吉林网

  又到一年升学季,过了这个暑假,即将有一批青年走进梦想的校门。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残疾人大中专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大中专学生的关怀,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残疾人素质,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扶余市2018年度扶残助学金申报工作正式启动。

  扶余市今年的扶残助学金按照省、市、县分级投入的原则设立,分别从省、市、县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列支。

  省级扶残助学金扶助全省接受全日制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残疾人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子女就学。

  市级扶残助学金扶助全市接受全日制高等专科学历教育的残疾人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子女就学。

  县级扶残助学金扶助全县接受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的残疾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子女就学,以及通过成人高考和自学考试等方式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残疾人毕业生。

  扶残助学金扶助对当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及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正式学籍的在校残疾学生,每人每年按照本科及本科以上5000元、专科3000元、中专2000元的标准给予学费资助。

  扶残助学金扶助对当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子女,予以一次性学费资助。资助标准为:本科及本科以上5000元、专科3000元、中专2000元。

  对参加全国成人高考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残疾人,取得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当年给予一次性学费资助,资助标准为2000元。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到相关部门进行申报。接受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的残疾学生申请扶残助学金,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入学前系本市户籍;学生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当年通过国家统一考试,被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录取或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普通高等学校、中等学校接受学历教育。

  接受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子女申请扶残助学金,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入学前系本市户籍;学生的父亲或母亲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当年通过国家统一考试,被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录取;家庭经济困难,持有《城市居民低保证》或《农村居民低保证》的家庭。

  取得全国成人高考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承认的大中专以上学历的残疾人毕业生申请扶残助学金,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读书期间系本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通过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通过的毕业证书。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 记者 高艺上

编辑: 赵新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