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三抓”推进会议召开以后,我市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要讲话精神,按照要求全面抓好落实,制定了重点项目包保推进工作方案,进一步深化领导包保重点项目工作机制,切实加大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力度。
将全市重点项目包保工作责任主体分为市级领导、县(市、区)和开发区主要负责人、项目单位三个层面。协助项目单位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帮助落实各类要素条件;积极寻求各方支持,拓展项目建设所需资源,为项目建设营造宽松环境;对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通过召开现场办公、专题会议等方式协调解决,推动项目早落实、早开工、早达效。
市发改委负责项目建设的跟踪协调服务,将全力畅通重点项目与市级领导、牵头部门之间的沟通渠道,实施“周调度、月通报”制度,及时反馈、发布项目建设最新进展、存在问题、解决方案等信息。各县(市、区)、开发区负责安排包保市级领导调研、协调和建设情况跟踪、问题分析、重大事项记载等工作,及时向市发改委报送相关情况。各县(市、区)、开发区负责人为包保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将项目推进情况与年终目标考核直接挂钩。市委、市政府督查室也将加强对项目包保工作的督办检查,深入项目建设现场进行督查,督查结果与各单位年终目标考核直接挂钩。
记者王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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