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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市直企业2017年度失业保险 稳岗补贴申报工作正式启动

2017-08-22 15:34 | 来源: 松原市人民政府网

   为贯彻落实好省里文件精神,做好市直各失业保险缴费企业2017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报工作,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松原市财政局、松原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松人社联字〔2017〕23号)。

  此次申请2017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补贴需符合下列条件:

  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符合政策规定应享受稳岗补贴的企业,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2016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2016年度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指标;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符合条件的市直缴费企业可于2017年8月7日—2017年9月30日递交书面申请,市社保局受理企业申请后,对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企业,由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对上报材料进行复核,经复核确认合格的企业,由市社保局进行公示7天,公示后无异议的,市社保局按程序将稳岗补贴资金发放到位。稳岗补贴资金拨付比例为企业及其职工2016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

  据了解,稳岗补贴资金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其中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两项支出不得低于稳岗补贴额度的90%。 

  企业应按照文件精神如实上报申请材料和按规定使用稳岗补贴资金,对于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稳岗补贴资金,或超出政策范围违规使用稳岗补贴资金的,取消当年稳岗补贴申请资格,并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记者孙飞  

责任编辑: 姜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