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岭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在办理两起执行案件时,发现被执行人王某、张某还有三起民事调解案件于同一天审理,因未到履行期限,原告暂未申请执行,执行法官本着急群众所急的工作理念,对可能立案的执行案件超前研判,通过执行和解同时解决了五起案件。
案情简介
因民间借贷纠纷,陈某某、于某某等五人将王某、张某起诉至长岭法院,经长岭法院调解,五起案件分别制作调解书,因两起案件已到履行期限,但王某、张某并未履行,陈某某二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王建伟通过联系申请执行人,了解到被申请执行人还有三起未到履行期限案件,这五起案件共涉案款150余万元,被执行人仅履行10余万元。王建伟通过联系王某、张某二人,希望二人能够主动履行还款义务,但二人一直推诿表示无财产可还。王建伟通过网络查控发现张某名下有房产及10余万元存款,遂将其房产冻结、存款扣划,又通过调查得知张某在某公司上班,有固定工资收入,于是将张某的工资收入依法进行冻结,表明了执行的强制态度。迫于强制执行的威慑力和王建伟的倾力协调沟通,王某、张某表示愿意偿还欠款,通过组织当事人面对面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以每月分期还款及每月工资扣划的方案偿还陈某某等五人欠款,至此五件案件圆满解决。
将执行和解前移至执行立案前,从前端减少执行案件增量,执行工作由“被动”变为“主动”,既推动了矛盾纠纷就地化解,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节约了司法资源,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来源:长岭县人民法院
编辑: 张琪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