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岭法院公开审理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 城事-松原站 赵新 3198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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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岭法院公开审理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

2020-08-11 15:54 | 来源: 中国吉林网

  8月10日,长岭县人民法院采取“3 4”模式,由三名法官和四名人民陪审员组成七人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自2000年以来,被告人陆某清未经相关部门审批许可,擅自将长岭镇大二号村集体所有的天然草原进行非法开垦,用于耕种玉米等农作物,长达二十年之久,导致草原生物多样性遭到破坏。2020年3月28日,陆某清被长岭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经测算,被改变用途的草原面积为6.589公顷(合98.8亩)。目前,涉案被破坏草原仍处于受损害的持续状态。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陆某清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草原,改变土地用途,其行为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被告人非法占用草原的行为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应当承担草原植被恢复损失费,并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庭审紧紧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被告人陆某清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展开,合议庭成员认真听取公诉机关、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被告人的意见,举证、质证、认证环环相扣,庭审程序层次分明、条理清楚。通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阶段,法庭决定择期宣判。

  近年来 ,长岭法院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以审判助力环保,切实增强环境保护实效,为长岭环境资源筑牢法律保护屏障。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 通讯员 李冬冬

编辑: 赵新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