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法院推行判后答疑工作 全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城事-松原站 赵新 3008244
有思想 / 有温度 / 有品质
松原市法院推行判后答疑工作 全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城事-松原站 赵新 3008244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松原站 > 城事

松原市法院推行判后答疑工作 全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2019-11-29 09:15 | 来源: 中国吉林网

  为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提升司法公信力,进一步规范判后答疑工作,切实增强员额法官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促进案件当事人服判息诉案结事了,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了《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后答疑工作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

  《暂行规定》确定了两种类型判后答疑,一是法官主动判后答疑,即在宣判的同时向当事人进行盘后答疑;二是依申请答疑,即当事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委托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到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申请判后答疑。

  据悉,申请判后答疑的规定,在全省法院判后答疑工作中尚属首次。申请答疑的处理流程包括申请期限、流程管理和预约答疑。申请人应自收到裁判文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凭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授权委托书等材料,向作出裁判的人民法院申请答疑。逾期申请的,不再安排答疑,按申诉信访程序办理。申请人应当填写《判后答疑申请表》。经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初步审查,认为答疑申请主体、范围、内容、期限等不符合本规定的,引导其到信访窗口办理,并做好释明和疏导工作。

  答疑工作实行流程管理,分为登记、流转、答疑、入卷和通报等环节。登记、流转、通报工作由诉讼服务中心负责;答疑、入卷存档等工作由案件承办部门负责。经初查认为符合答疑条件的,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应当进行登记,并联系答疑事宜,答疑法官应当积极配合。答疑法官确实无法安排当即答疑的,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应当做好解释工作,并进行预约答疑。

  判后答疑的内容包括对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裁判理由、审判程序等方面的释明。判后答疑可采用口头和书面两种答疑方式。采取口头方式答疑的,应当制作答疑笔录,并由申请人、答疑法官签字或捺印,申请人拒绝签名的,由答疑法官予以注明,答疑笔录入卷存档。以书面方式答疑的,应当将书面答疑材料回复申请人,并将书面答疑材料副本入卷存档。

  下一步,松原中院将在全市两级法院深入推进判后答疑等服判息诉工作,加大对员额法官服判息诉工作的考核力度,切实增强员额法官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促进案件当事人服判息诉案结事了,提升司法公信力,助推松原法院高质量发展。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 记者 高艺上


编辑: 赵新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