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民注意了,社保又有重要消息传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2018年1月1日后因个人就业和家庭收入等原因,当年确无能力缴纳2018年保费,但本人仍有缴费意愿的,可以在2018年12月31日前申请暂缓缴费。
为了方便办事群众,社保部门开通“个人缓缴申请”功能,办理缓缴业务的人员只需登录松原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官网按指示操作即可,在网上进行申请,无需到社保大厅。
已经申请缓缴养老保险费人员,在缓缴期未结束(包括缓缴到期和提前缴费两种情况)前,不能再次申请缓缴。
缓缴期满后,参保人仍未缴纳缓缴年度养老保险费的,视为个人违约并自愿放弃该缴费年度的缴费权益。对中断的缓缴年限,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再受理补缴业务,计算基本养老金时不计为缴费年限。为了不影响您的个人权益,请您及时申请。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 记者 高艺上
编辑: 赵新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