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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起点承载新期望新时代续写新篇章

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地方立法工作综述

2018-02-14 14:13 | 来源: 松原市人民政府网

  “法者,治之端也。”2015年7月30日,在我市民主法治建设史上,这是一个极具里程碑意义的日子:这一天,我市正式获得地方立法权。2017年1月,松原市人大法制委员会成立。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地方立法工作,积极适应新职责需要,勇挑立法重任,发挥主导作用,紧紧围绕全市的中心任务和工作大局,按照“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原则,坚持着眼长远打基础、精心细致编计划、及时全面做部署、稳步推动抓落实,为松原生态振兴、转型崛起提供法制保障。

服务大局 发挥立法引领推动作用

  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要求,市人大常委会紧扣省委、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遴选立法项目,精心编制立法规划、计划,不断提高立法项目科学性、可行性,不断扩大立法项目征集来源,拓宽人民群众参与立法活动的渠道,注重发挥代表作用。在传统征集渠道的基础上,做到“三个延伸”,即:向微信公众平台等现代媒体延伸,向一线执法人员延伸,向专家学者延伸。在立法项目的选择上,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要求,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面实现经济、社会、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每年选择制定一至两部地方性法规,扎实稳步推进。2018年即将出台的我市首部地方性实体法规——《松原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即充分回应了人民群众喝上清洁、健康放心水的强烈愿望,彰显了党和政府关注民生的情怀。

把准方向 坚持党对人大立法工作的领导

  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是立法工作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工作中,市人大常委会自觉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开展工作的核心要求,进一步强化核心意识,始终做到坚决拥护核心、坚决听从核心、坚决维护核心,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委的指示精神,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五年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及立法工作中的重大改革举措、重大权利分配、重大利益调整、重大分歧解决、重要制度设计等,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同时,市人大常委会党组认真履行政治领导责任,在立法工作中发挥了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重要问题都经党组讨论,不断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科学民主立法格局,确保立法适应松原的经济发展和改革要求,为实现党对各项事业的领导提供了坚强的法制保障。

完善机制 确保立法工作依法推进

  依法立法是依法治国的首要环节,是依法治国对立法权的根本要求,也是实现良法之治的根本要求。为了使地方性法规制定的流程更加科学规范,增强立法工作的严谨性,市人大常委会强化立法机制建设,不断健全立法的各项工作制度,确立了“用制度规范职责,按制度行使职权,以地方性法规条例为基础,确保立法每个关键环节,都有制度保障”的目标,边摸索、边总结、边创新,先后制定了《松原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职责》《松原市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聘任暂行办法》《松原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办法》《松原市地方性法规立项办法》《松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松原市地方立法联席会议制度》等一系列规则规定,为法制委审议法规和法工委日常工作提供了制度遵循。

  立法权在握,整装待发。市人民代表大会设立了法规专门审议机构法制委员会,建立了人大立法咨询制度,为加快推进我市立法工作,提供了可靠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为克服人员新、机构新、任务新,立法能力和经验不足等问题,常委会把立法能力建设摆上首要位置,认真开展立法培训,组织相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及立法工作人员“走出去”,先后组织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考察组赴广东清远市、东莞市和江苏省镇江市、无锡市进行学习考察,进一步提升人员的专业能力和业务素质。考察结束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多次召开会议对“四地”经验做法进行研究分析和对比,五易其稿,撰写了《赴广东、江苏考察学习立法工作报告》,形成了对松原地方立法具有指导意义的六条启示。

 为民立法 集思广益让立法更民主

  “民主立法、开门立法”——在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中,无时无刻不体现着这八个字的分量。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全市人大代表访民情,听民声,尽心竭力促发展。不断探索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新思路新举措,引导公众有序参与立法重点、难点问题的讨论,最大限度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立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积极推进“开门立法”,拓宽立法渠道上,组织召开立法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协调会,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意愿,集中群众智慧。全年共组织召开各类会议十余次,发出书面征求意见五百余份,开展立法调研20多次。同时,加强立法工作协调,积极与市政府法制办等有关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共同研究如何搞好地方立法的选项工作。按照立法工作制度,在统一审议法规前,专门听取有关方面专家学者对法规草案的意见,为统一审议提供有力的支持,有效地提高了统一审议的质量。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市人大常委会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进一步提高法规质量,更好地发挥立法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助力全市全面振兴发展。

  记者李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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