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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 严格执行省定工资政策

2017-09-06 14:14 | 来源: 松原市人民政府网

  按照省人社厅有关要求,市人社局严格执行省定工资政策,向市管各国有企业主管部门及各县(市、区)人社部门下发了通知,确定企业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上线为12%、中线(基准线)为7%、下线为3%,进一步提高了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确保了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形成了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

  通知要求,企业应当参照工资指导线制定本企业年度工资增长计划,合理调整和确定企业各岗位人员的工资水平。对于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应按照中线安排职工工资增长;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较大,平均工资低于所在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以及人力资源市场紧缺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占比例较高的企业,应按上线增加职工工资;经济效益未提高,但生产经营基本正常的企业,可按照工资指导线下线安排增加职工工资;生产经营不正常、经济承受能力不足的企业,若今年不能安排职工工资增长,应征求职工意见,经职代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要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资集体合同,对于在企业工资指导线发布之前已签订工资集体合同的,如原合同职工工资增长幅度未达到工资指导线水平,可参照工资指导线并结合企业经营情况,重新调整工资增长水平,签订工资集体合同变更书,作为集体合同的补充协议。

  据了解,市人社局现可办理国企职工工资增长审批业务,建议私营企业积极主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自觉按照工资指导线安排职工工资增长,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记者张颖丽 

责任编辑: 姜春起